收藏 打印 大象(xiang)新聞記者:齊振環(huan) 張軒瑤(yao) 審核:孔旭陽 近日,個犯一男子因盜竊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罪嫌被上街區公安局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疑人 2023年12月的偷汽一天早上,上街區某小區居民鄒女士散步至地下停車場時,車充發現自家的電樁的上到樣汽車充電樁不翼而飛,遂撥打110報了警。安抓接警后,個犯峽窩鎮派出所民警席衛祥帶領輔警王培淇、罪嫌許浩迅速趕到事發現場。疑人通過查看監控錄像,偷汽民警發現一男子將鄒女士的充電(dian)樁拆卸并駕車離開。 民警隨即對該男子及車輛展開偵查,并迅速確定了該男子身份,傳喚其到派出所接受調查。面對民警的詢問,趙某剛開始拒不承認盜竊充電樁的事情,當民警拿出相關證據時,趙某丟掉了僥幸心理,如實交代了其盜竊充電樁的犯罪事實。 趙某(mou)交代,當(dang)日他開(kai)車(che)(che)(che)來到鄒女(nv)士(shi)所住的(de)小區(qu)干零活,臨走時(shi)在小區(qu)地庫發現(xian)一充(chong)(chong)電樁(zhuang)安(an)裝在墻上,于(yu)(yu)是趙某(mou)動起(qi)了心思(si),將充(chong)(chong)電樁(zhuang)拆卸后放(fang)到自己車(che)(che)(che)上駕車(che)(che)(che)離(li)開(kai)了。但(dan)由于(yu)(yu)偷走的(de)充(chong)(chong)電樁(zhuang)與(yu)自己的(de)車(che)(che)(che)型不匹(pi)配,趙某(mou)無(wu)法(fa)使用(yong),于(yu)(yu)是又將充(chong)(chong)電樁(zhuang)扔掉(diao)了。 臨時起意的盜竊,讓趙某付出了代價,目前趙某因涉嫌盜竊罪被上街區公安局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警方(fang)提醒(xing),歲末年初盜(dao)竊案件(jian)多(duo)發,居(ju)民群眾要增(zeng)強(qiang)防(fang)盜(dao)意識(shi),做好(hao)安全(quan)預防(fang)措(cuo)施,如發現財物被盜(dao)請及時報警。同(tong)時,警方(fang)正告不法分子莫(mo)伸手(shou),伸手(shou)必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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