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釜山地方法院1月4日下午向刺傷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的涉嫌殺人傷李嫌疑人金某簽發了拘捕令。釜山地方法院稱,未遂考慮到金某的韓國犯罪經過、犯罪的法院發拘危險性(xing)和嚴重性(xing)等各方面的(de)情況,加上(shang)嫌(xian)疑人有逃逸的(de)對刺可能(neng)性(xing),因此(ci)以殺人未(wei)遂嫌(xian)疑對他發出拘捕令。嫌(xian)疑
現年67歲的人(ren)簽金某于1月2日上午(wu)在釜山加德島用兇器刺傷(shang)(shang)正在參加活動的李(li)在明,金某被警方(fang)現場(chang)逮(dai)捕,捕令正在接受調(diao)查。涉嫌殺人(ren)傷(shang)(shang)李(li)(總臺記者 張(zhang)昀)
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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