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打印 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23年第169號 (關于防止希臘綿羊痘和山羊痘傳入我國的產品公告) 2023年10月27日,希臘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緊急報告,兩部該國北愛琴大區(North Aegean)發生綿羊痘和山羊痘,門禁綿羊主要涉及綿羊。希臘相關為保護我國畜牧業安全,輸入山羊防止疫情傳入,產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兩部《中華人(ren)民共和國進(jin)出境動植物檢疫法(fa)(fa)》及(ji)其實施(shi)條例(li)等有關法(fa)(fa)律法(fa)(fa)規(gui)的門禁綿羊規(gui)定,現公告(gao)如下: 一(yi)、希臘相(xiang)關禁止直接或(huo)間接從希臘輸入綿羊(yang)、輸入山羊(yang)山羊(yang)及其相(xiang)關產品(源于(yu)綿羊(yang)或(huo)山羊(yang)未經加工(gong)(gong)或(huo)者雖(sui)經加工(gong)(gong)但仍(reng)有可(ke)能傳(chuan)播疫(yi)病(bing)的產品產品)。 二、禁止寄遞或攜帶來自希(xi)臘的綿羊、山羊及其(qi)相關產(chan)品(pin)入境。一(yi)經(jing)發現,一(yi)律(lv)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三、來自希臘的進境船舶(bo)、航空器、鐵路列車等運(yun)輸工(gong)具上卸下的動(dong)植(zhi)物性廢棄(qi)物、泔水等,一律在海(hai)關的監督下作除(chu)害處理,不(bu)得擅自拋棄(qi)。 四、對邊防檢查等部門截(jie)獲的(de)(de)非(fei)法入(ru)境的(de)(de)來(lai)自(zi)希臘(la)的(de)(de)綿(mian)羊、山羊及其相關產(chan)品,一(yi)律在海關的(de)(de)監(jian)督下作銷毀處(chu)理。 五、凡(fan)違反上述規定者(zhe),由海關(guan)依照《中(zhong)(zhong)華(hua)人(ren)民共和國(guo)海關(guan)法》、《中(zhong)(zhong)華(hua)人(ren)民共和國(guo)進出境動(dong)植物檢疫法》及(ji)其(qi)實(shi)施條例有關(guan)規定處理。 六、各級海關、各級農(nong)業農(nong)村部門(men)要分別按照《中華(hua)人(ren)民(min)共和國海關法》《中華(hua)人(ren)民(min)共和國進出境動(dong)植物檢疫(yi)法》《中華(hua)人(ren)民(min)共和國動(dong)物防(fang)疫(yi)法》等(deng)有關規定,密切配合,做好檢疫(yi)、防(fang)疫(yi)和監督工作。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海關(guan)總署 農(nong)(nong)業(ye)農(nong)(nong)村部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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